重慶規範中小學辦學行為 班費收取應自願、嚴禁要求家長檢查批改作業
華龍網訊(記者 薑念月)11月30日,重慶市教委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普通中小學辦學行為的通知》(下稱《通知》),就進一步規範普通中小學辦學行為提出要求。
小學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考試
《通知》要求,不得隨意增減課時、擠占課時、實行“陰陽課表”,嚴禁超前教學、超綱教學。不得對學生在課間的正當交流、出教室活動等言行自由設置不必要的約束。
小學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考試,義務教育其他年級由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考試,初中年級從不同學科的實際出發,可適當安排一次期中考試。不得有提前結課備考、違規統考、考題超標等行為。
杜絕重複性、懲罰性作業。全麵壓減作業總量和時長,確保小學一、二年級不布置書麵家庭作業,小學三至六年級書麵作業平均完成時間不超過60分鍾,初中書麵作業平均完成時間不超過90分鍾。教師不得要求學生自批自改作業。嚴禁給家長布置或變相布置作業,嚴禁要求家長檢查、批改作業。
規範作息時間。小學上午上課時間一般不早於8:20,中學一般不早於8:00。學校不得要求學生提前到校參加統一的教育教學活動。合理安排寄宿製學生就寢時間,小學生就寢時間一般不晚於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於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於23:00。保障小學、初中、高中學生睡眠時間分別不少於10小時、9小時、8小時。嚴禁寒暑假、節假日統一組織學生補課或上新課。
每天安排不少於30分鍾的大課間體育活動,保障學生每天校內1小時體育活動時間。
嚴禁學校利用課後服務時間講授新課、變相補課。嚴禁教師組織、參與有償補課。不得強製或變相強製學生購買教輔材料,不得代購教輔材料。
嚴禁學校自行組織初升高保送工作
在規範招生行為方麵,要求所有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每年6月20日同步開展招生錄取工作。學校提前招生錄取的結果和私自與家長、學生簽訂的錄取協議,各級教育部門一律不予認可。嚴禁學校和個人收取與入學掛鉤的保證金等費用。
嚴禁學校自行組織初升高保送工作。嚴禁普通高中學校麵向初中未畢業學生提前開展高中課程學習。嚴禁中學麵向小學未畢業學生提前開展初中課程學習。學校自行組織的招生考試結果,各級教育部門一律不予認可。
嚴禁組織教師、學生、家長參與各類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問卷調查、信息采集等活動,嚴禁組織或推薦學生參加未經教育主管部門同意的評優、推優及競賽活動,嚴禁對參加活動設置硬性指標、要求學生家長打卡,並依據參與情況對班級、教師和學生進行排名。
班費收取應堅持自願原則
規範班費收支。學校要健全班費使用管理製度,指導各班級成立由家長代表、學生代表和教師代表組成的班費管理小組。班費收取應堅持自願原則,提倡一事一收、一事一結、一事一公開。班費管理實行錢賬分離、相互製約、定期結算、定期公開,至少每學期結算、公開一次。不得將班費用於教室電費、試卷等本應由學校承擔的學雜費用以及為老師購買禮物等。堅決防止班費成為老師的“小金庫”“自留地”,杜絕高額班費、違規支出。
《通知》要求,各中小學校要嚴格對標對表,開展自查自糾。市教委每學年至少開展一次中小學違規辦學行為專項檢查工作,建立中小學違規辦學行為通報督辦製度,並逐步將違規辦學行為納入區縣經濟社會發展業績考核和區縣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對違反規定的區縣教育部門、學校、教師和個人,取消市級評先評優資格,並依法依規依紀予以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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