銳評丨下鄉送戲莫“演戲”
近日,《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了安徽省界首市委第二巡察組對市文旅體局進行常規巡察時,發現因把關不嚴造成“送戲進萬村”活動存在虛報多報場次等問題。好端端的送戲活動,卻被某些人冒領了本應用於舉辦活動的惠民資金。
惠民資金與工程旨在“惠民”。近年來,為了讓群眾切實享受到發展紅利,政府撥付了大量惠民資金,既有用於改善群眾物質生活的資金,也有用於滿足群眾精神文化需求的資金。但不管用途如何,一分一毫都要花在群眾身上,不僅低保補助、危房補貼、高齡補助要如數發給群眾,群眾想聽的戲、想看的電影、想參加的文化活動也不能落下。投入文化惠民工程的資金,一方麵助力高質量公共文化服務體係建設,另一方麵也為人民群眾增添獲得感、幸福感。群眾通過觀賞文化精品,參加優質文化活動,在歡聲笑語中收獲知識,在潛移默化之中提升思想境界。而撥付惠民資金送戲下鄉,對於倡樹鄉村新風尚,全麵推進鄉村振興,都有積極意義。
文化惠民資金在使用環節出現的腐敗具有一定的隱蔽性。就這類資金的特性而言,其為群眾購買的更多是軟性的文化服務,並不是將“真金白銀”或有價實物發到群眾手上,即便遭受損失,群眾也容易忽視,因此更需加強監管,防止被人“揩油”。“送戲進萬村”活動之所以造成文化惠民工程專項資金“縮水”、流失,歸根結底,監管“肌無力”是主因。
高質量舉辦文化下鄉活動,離不開有力監督。活動從前期調研到製定方案,再到具體實施,主管單位“費心辦”和“費心管”都不能少,須緊盯文化惠民資金使用的各個環節,梳理風險點,堵塞製度機製漏洞,堅決防止“放養式”的工作作風。否則,文化惠民工程看似完成了,但是專項資金受到侵蝕,幹部“責任田”撂了荒。紀檢監察機關要緊盯文化惠民資金使用的各個環節,壓緊壓實相關部門責任,對那些因缺乏擔當、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的幹部依規依紀依法追責問責,切實讓文化惠民活動落到實處。(鮑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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